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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打击经济犯罪不手软

四年来公安机关破获案件五千七百六十四起
2000-08-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从北京市委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北京公检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取得重大成果。1996年至1999年期间,公安机关破获案件5764起,挽回经济损失13.72亿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02件,挽回经济损失8.6亿元;法院审结经济犯罪案件3181件,涉案金额87亿元,判处刑罚3583人。

北京市破获的大案有:国家某工业公司财务处原处长陈锦福贪污公款284.7万元,受贿38.3万元,挪用公款6113.6万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北京新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予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4000多人的5亿多元集资款,同样被判处死刑。犯罪嫌疑人丁岚以支付高息为诱饵,诱使11个单位将1.94亿元存入一家银行分理处,然后私刻存款单位财务印鉴,并伪造转款凭证,将这笔巨资卷走,逃到泰国曼谷藏匿,终未逃出法网。

据介绍,北京经济犯罪案件有6个特点。一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二是内外勾结,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呈上升趋势;三是犯罪手段专业化、智能化;四是作案跨区流动,涉及的行业、部门增多;五是犯罪种类增多,涉及面扩大;六是案情错综复杂,查处工作难度增大。

从8月20日开始,“北京市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展览”在军博举办,展览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北京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取得的战果,对社会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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